6月14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某些非晶金属和包含该非晶金属的产品(调查案号:337-ta-1078)一案的第14号判令,基于原告美国metglas有限公司和日立金属有限公司的无条件主动撤诉,itc裁定全面终止对包括安泰科技在内的数家中国企业所进行的“337调查”。至此,经过8个多月的不懈努力,安泰科技在美国“337调查”案中赢得完胜。
一、案发突然,积极应诉
2017年9月19日,美国metglas 有限公司和日立金属有限公司,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申请发起涉及制造非晶合金产品的商业秘密337调查,被诉中国企业包括安泰科技等5家公司。申请人指控安泰科技等企业对美出口、在美进口或在美销售的非晶合金产品侵犯其商业秘密,请求itc签发普遍排除令和永久停止和禁止令。
这意味着如果被诉公司不应诉或者败诉,今后包括安泰科技在内的各被诉公司的所有非晶带材及其下游产品将作为侵权产品,被禁止进入美国市场。另外,因为申请了普遍排除令,如果被诉公司不应诉或者败诉,国内所有企业生产的相关非晶带材及下游产品都将面临被禁止进入美国市场的风险。这对我国非晶产业将造成重大影响和冲击。
337调查是指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tariff act of 1930)第337节(简称“337条款”)及相关修正案进行的调查,禁止的是一切不公平竞争行为或向美国出口产品中的任何不公平贸易行为。实践中,如果某进口产品侵犯了美国有效的知识产权,该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向 itc 提起 337 调查申请,并要求 itc 采取相关救济措施。
337调查案件的特点之一是杀伤力大。一旦被337调查盯住并败诉,不但被调查的企业要失去美国市场,出口同类产品的其他企业也可能受到牵连,全部禁入美国市场。随着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和中国企业竞争力的提升,中国企业已成为337调查案的主要被调查对象,针对中国企业的337调查案件呈逐年增长趋势。根据统计,2017年,itc全球总共立案59项,其中涉及中国企业24项,占比41%,这个比例也在逐年提高。
案件发生后,公司高度重视。经过审慎分析,权衡利弊,公司做出坚定信心、积极应诉、精心组织、捍卫公司权益的决策,成立“337调查”专项工作组,由公司总法律顾问牵头,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积极应对,迅速开展工作。
二、精心组织、赢得完胜
经过8个月的紧张工作和艰苦努力,面对诸多挑战、困难、压力,应诉团队精心组织、密切协同、扎实工作,自始至终要紧目标不漂移、信心不动摇、责任不推卸、工作不松懈,与律师团队、相关单位、部门和集团兄弟单位一起精诚团结、并肩战斗,通过选择经验丰富的律师事务所,制定卓有成效的应诉策略、开展了广泛大量而又细致入微的工作,安泰科技成功迫使原告在证据开示阶段就无条件主动撤诉,最终安泰科技在本案中赢得完胜。
这次胜诉彻底击溃了原告的不当指控,证明了中国钢研和安泰科技经过40多年巨大努力和投入,从无到有、持续投入、不断创新,依靠自己的力量掌握并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非晶带材产业化核心技术的事实。维护了中央企业在社会、市场中的形象。
这次胜诉捍卫了我国非晶产业的利益,有利于整体行业的发展,同时再次树立了公司的行业地位,坚定了公司进一步发展我国非晶产业的信心。不仅是安泰的胜利,也是行业的胜利。
创新是安泰科技的企业灵魂,结合我国正在大力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这次胜诉让我们充分认识到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更坚定了公司继续加大研发投入、走自主创新道路的决心。
这次胜诉胜在事实、胜在策略、胜在程序、胜在团队,是公司上下、内外密切协作、通力合作的结果。充分展现了安泰科技“扎硬营、打死仗”的铁血精神和广大干部职工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团队精神。
这次胜诉离不开各方面的支持和帮助。案件从一开始就备受普遍关注,期间更得到相关部委、单位和协会,以及集团公司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单位的大力支持、指导和配合。在此,对所有支持、指导和参与本案的部门、单位、协会和个人表示衷心感谢。
三、总结经验、启示将来
337调查案件近年来呈现多发趋势,体现了我国企业的成长和进步,也是我国企业做大做强、“走出去”必须面对的挑战。目前,公司的国际化程度越来越高,公司产品要走出去,需要在专利和商密等方面提前调研和分析,评估和预判可能的风险并采取必要的措施。
这次公司胜诉经验表明,在面对“337调查”时,企业要转变畏难心理、敢于迎战“337调查”以及其他贸易壁垒法律程序的挑战。另一方面,企业自身也要积极主动,善于利用类似“337调查”等法律手段,维护自身识产权不受侵犯。
知识产权已经成为企业间竞争的重要工具和策略。安泰科技作为科技型企业,将从战略高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和日常管理,目前相关工作已经全面启动。通过这次337调查案件,针对侵犯公司知识产权的企业和个人,更加坚定了公司法律手段和必要措施,维护合法权益的意志和决心。